声明人:宋国中
2004年3月17日至2005年3月19日之间,由于恶人举报,我被抓捕迫害,在此期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跟上正法進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7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