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苏贵满、石艳军、石洪发
以前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一明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7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