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申莲华
我被邪恶绑架期间,被迫写“三书”、写“揭批”,现声明以上所写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所作所为统统作废。今后加倍弥补,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7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