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小芳
在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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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7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