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秀芳
我以前写过“不炼功的保证”,今天声明作废。我要坚修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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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7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