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守仁
我以前做过一些违背大法的事,现特此声明所说过、所做过的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7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