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会娟
在乡政府所说“不炼法轮功”全部作废。以后坚修大法到底,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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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1/117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