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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谭志红

    由于自己没有严肃的对待修炼,只是在感性上认识法,没能认真学法,正念不足,所以在99年7.20时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签了“与政府保持一致”的字,并交了一部份大法书,用人的尖滑、为私为我的行为维护个人利益,对大法起了一定的负面作用,给大法造成损失,给自己修炼的路留下了污点,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在此严正声明:自己以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坚信师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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