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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旭光

    1999年7月20日中共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当时在本单位恶党党委和保卫部门的压力下,我写了一份“我的检查保证”,连同几本大法的书籍和师父的法像交了出去。对此我深感愧疚和痛心,我诚恳向师父深深忏悔。严正声明我以前一切有损大法的书面和口头“保证”全部作废。今后尽力做好三件事,坚定实修,弥补我的严重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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