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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厚质、刘忠宪 2005年8月14日,公安局强迫我写了一份申请书(实是“悔过书”),叫我承认炼法轮功是不对的,要我申请对我的判刑所外执行。原稿是公安局写的,叫我找人抄写。现认识到这是错误的,是助长了邪恶。现特此声明:此“悔过书”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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