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文玉
自邪恶迫害之后,由于对法学得不深,做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今日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彻底作废。以后一定好好学法,跟上正法進程,认真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助师正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