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林倩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我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我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