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国栋
2000年因去北京为大法上访而被邪恶带回非法拘留期间,因法理上认识不清,写下了“在拘留所不炼功”的保证。现声明以前所写的“保证”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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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