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秀英
我自99年7.20后,在共产邪党的强制压力下,我被迫写的所有所谓“保证”全部作废;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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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