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燕华
在邪恶迫害下,由于自己的执著与怕心,向邪恶妥协了,在所谓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我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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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