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杏娥
99年7.20以后在外炼功被抓,签了字,现在认识到对大法不利,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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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