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慕彩珍
在邪恶迫害中,我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我要紧跟师父,做好大法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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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