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承贤
在邪恶迫害下以前写过、说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要按着大法要求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2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