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文华
凡过去一切不符合大法有损于大法和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