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段芝、杨兰英、杨焕英
以前在不明真相情况下。对大法所做不好行为和所说不好话语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