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清
我在被迫害中,所说、所写、所做不符合法轮大法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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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