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凡荣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所言、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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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2/11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