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樊吉刚
99年7月20日以后,受恶党的假宣传毒害,做了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行为。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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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3/117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