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彩有
在高压迫害强迫下,自己曾经讲过和签写过包括所有的对不起师父和对不起法轮大法的言语和所有的签字全部作废。今后要坚定跟着师父安排的修炼的路,坚修大法到底。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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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3/117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