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亭真
我由于学法不深,在今年秋天被非法关押期间,所写、所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我声明作废。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以后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3/117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