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泰贤
半年前,我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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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3/117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