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淑荣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签字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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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3/117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