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岱杰、刘素云、杨桂华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3/117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