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珉
在高压下,99年8月和2000年8月两次写了“不再看法轮功的书、不炼功、不接触炼法轮功的人”的保证书。今严正声明:我所言、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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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4/117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