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小龙
我1999年正月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正月,我去北京和平上访,被共产邪党非法拘留30天。出来时,在共产邪党的“不再修炼法轮功”上签了名。声明:我向邪恶的签名作废。坚修大法,做好应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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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4/117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