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晖
我是1999年5月1日得法的,在2000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恶警带回来后,在高压下,由于正念不足,写了“不炼功”的保证,现在声明那时写下的“保证”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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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4/117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