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腊梅
厂长伙同市610于2005年11月,未经我同意以我的名义填写“配合恶党管制和放弃大法”的邪恶表格、及代写的任何不敬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4/117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