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兆英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法理理解不够,致使在99年7.20以后说了些错话,做了些错事,还有别人也为我做了些错事,现声明一切作废,永远和法站在一起,走好神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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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4/117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