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饶长兴
在邪恶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挽回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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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4/117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