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英
在邪恶高压迫害下,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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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4/117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