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晓丽
以前对大法所说、所做的不好的、不敬的言语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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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4/117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