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冷艳苹、张永祥、刘炳玉、冷喜有
以前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坚修大法,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4/117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