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崔婧姝
几年前,在老师的逼迫下,写了不利于大法、不利于李老师的几句话。现在我明白了真相,非常愧疚,现在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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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