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常珍
在劳教所期间,劳教所的邪恶大约每周都要举行升血旗仪式,我也顺从邪恶对着血旗宣了誓。严正声明: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的宣誓都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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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