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东明
我于1997年得法,1999年在邪恶的强迫之下在“不炼功”的文件上签了名。声明: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