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树霞
在邪恶的强迫下,所说的“不学、不炼”的话,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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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