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凤英、胡淑芳、何淑芳、胡桂容、罗惠兰、曾蜀虹、谢大容
在99年7.20以后,被迫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