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强
曾做出了违背大法的事。现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师父安排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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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