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兰、管金芬
在99年7.20时,在邪党的胁迫下,所写的“情况说明”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