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洪菊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以及强化洗脑,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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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