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抚军
在派出所,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