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鱼秀兰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签名,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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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