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明真
在恶党的强迫下,所写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材料,一律作废。特此声明。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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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