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桂芬、段永兰、李天才、施文仙、俞福仙、吕桂仙、段会莲、段会茹、段丽仙、孙晓燕
1999年,被迫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及按的手印,声明作废。 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0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