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荣
以前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1/5/118041.html